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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2024-11-14

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和《2019 年湖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的与意义

开展专业(群)建设旨在引导各部结合实际,科学定位,优化结构,彰显特色。通过积极探索有效的专业(群)建设机制,逐步形成服务方向明确、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人才培养结构, 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多类型和紧缺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竞争实力。

二、专业(群)建设方式与条件

专业(群)是指学校围绕某一技术领域或服务领域,依据自身独特的办学优势与服务面向,以学校优势或特色专业为核心,按行业基础、技术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专业集合, 并代表着学校的专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一个专业(群)原则上由一个核心专业与三个以上相关专业构成。

学校专业(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且建设成效良好。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行业优势或区位优势,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2.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基础较好, 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教学经费投入保障充分,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强。

3.专业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 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数量充足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承担有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取得优秀教学成果。

4.专业(群)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三、重点专业(群)建设内容

1. 人才培养体制建设

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创新专业(群)人才培养体制,与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2. 课程体系建设

根据专业(群)所面向的特定“服务域”,明确各专业之间的依赖关系,深入分析专业(群)内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共性与差异性,围绕核心岗位的工作领域构建专业(群)核心课程,按照核心岗位涉及的工作内容确定课程内容,形成公共平台与多个专业方向彼此联系、相互渗透、共享开放的课程体系。以保证专业(群)的基本规格和全面发展的共性要求的“平台”课程和实现不同专业(方向 人才分流培养的“模块”课程为主要形式,按照由简单到综合、由易到难,分级别开发的原则,进行核心课程群的整体设计。通过课程群的底层共享,中层分立,高层互选,凸显专业(群)的适应性,发挥专业(群)在拓展新专业(或专业方向)方面的集群优势。

3. 实训体系建设

针对专业(群)面向的行业(产业)与岗位群,以专业(群)内各专业的岗位通用技能与专门技能训练为基础,系统设计实训体系,整合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资源,分类组建实训基地。按照实训基地的功能定位,通过“模块化”和“项目化”的形式,开展实训教学内容的系列化建设,形成满足专业(群)共性需求与专门化(或个性化)需求的、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实训体系,实现优质资源的充分利用与高效共享。

4. “教学”团队建设

根据专业(群)教学的需要,整合专业(群)相关专业的专兼职教师资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发挥不同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教师的优势,通过校企“互聘、互兼”双向交流的团队合作机制,打造一支具有现代职教理念、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高水平“双师型” 专业(群)教学团队,提升教学团队的教学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满足重点专业(群)各专业教学需要和行业企业的发展需要。

5. 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

围绕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以企业技术应用为重点,校企之间搭建信息化平台,将企业的资源引入教学,建设涵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数字化专业(群)教学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 开发虚拟病房、虚拟教室、虚拟操作等,作为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有效补充,提高教学效益。按照核心课程群与专业相关课程的内在逻辑关系,建设由优秀数字化媒体素材、优秀教学案例等教学基本素材构成的、可不断扩充的开放式专业(群)教学支持系统,创建先进的数字化学习空间,实现信息化教学资源在专业(群)内的广泛共享。

6. 专业(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

按照专业(群)建设的特点与要求,探索专业(群)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由行业企业代表、相关专业负责人、学生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专业(群)建设组织管理形式,建立健全专业(群)建设管理制度,协调专业(群)内各专业的建设与发展、资源共享与互补,通过柔性化的专业管理与课程组织, 提高专业拓展和滚动发展的能力。

四、重点专业(群)建设的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重点专业(群)建设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重点专业(群)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重点专业(群)建设的配套经费与自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专业,在人、财、物等方面保证重点专业(群)的建设与管理需要。

建立重点专业(群)建设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和验收制度,形成分项检查、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等环节组成的监督检查体系。保证重点专业(群)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效开展。系统总结专业(群)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做法,形成比较丰富的建设经验, 在各专业和专业(群)建设加以推广和应用。为了支持和保障专业(群)建设顺利、 有效开展,建立专业(群)建设工作考核体制和机制,明确专业(群)建设工作目标和考核要求, 有效实施考核工作。按照经费预算计划和目标考核情况,分阶段、分项完成下拨专业(群)建设经费。

五、重点专业(群)建设的经费管理

1. 重点专业(群)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省财政专项投入、市政府投入、学校配套经费以及重点专业(群)自筹经费等。

2. 重点专业(群)建设经费由教务处和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挪用。经费使用要经专业(群)负责人、部负责人和教务处负责人共同签字。 建设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制度, 应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进行分项明细核算,按预算使用资金。

3. 重点专业(群)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课程与教学资源开发、师资队伍与教学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等。具体的使用范围包括:专业的教学改革费用、学术交流费、设备资料费、课程建设费、教材出版费、教研课题劳务费、奖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4. 参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专业(群)建设实施滚动管理的办法,教务处根据年度检查和中期评估的结果,对完成情况好的专业予以鼓励;对完成情况较差、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将停拨建设经费。

5. 凡是用重点专业(群)建设经费购置的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等

6. 物品,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范畴。

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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